瑞士将针对对政府公职人员的暴力行为和强奸行为处以更严厉刑责
在瑞士,某些特定罪行未来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刑罚。今后,参与暴乱或聚众闹事的暴徒、奸污他人的强奸犯以及对他人造成严重肢体伤害的肇事者,将会受到更严厉的打击与处刑。目前,瑞士联邦议会国民院已就此启动刑法审议程序。
瑞士联邦议会联邦院早在一年之前已就严化特定罪行刑责的全套方案进行了咨询与磋商。该方案一方面涉及刑法量刑范围的协调一致,另一方面也包括了让附属刑法适应新的制裁法的内容。现行瑞士刑法中约有40项法律及法令会受到该方案的影响,不过并未涉及性犯罪的刑法法律。为此,联邦院特意针对性犯罪另外起草了一套单独的提案。
针对暴徒组成的团伙对政府公职人员和行政机构所实施的暴力及威胁行为,未来处刑标准会在过去30天刑期的基础上提升为为期至少120天的刑期。根据联邦议会联邦院于去年6月做出的决定,面对此类罪行,只有在犯罪情节轻微的情况下才可对犯罪者予以罚款处罚。否则依据惯例,必须对其判处监禁。
人身伤害最低刑期为一年
在瑞士,对他人造成严重肢体伤害的犯罪分子,面临的最低刑责将由过去的6个月入监徒刑提高到1年。而针对涉及职业上的财产犯罪行为,最低量刑标准将统一划定为6个月监禁。
而根据联邦议会联邦院所提出的针对电话骚扰行为处罚的诉求,此类行为今后均可处以为期最多1年的入狱监禁。而依据现行法律,电话骚扰方只需接受罚款即可。
针对初犯,减少限制保留性处罚
联邦议会联邦院还希望能够对限制保留性处罚的处理方式做出调整。目前,如果在量刑尺度允许的范畴内,那么对于初次犯罪的作案人在预测其未来会改过自新的情况下,通常会被判处限制保留性处罚。然而现如今,这一做法在法律中自此不再是一种常规惯例,而仅仅只是一种针对初犯的判决可能性。
这一修订的背景,是瑞士社会价值观和道德观的改变、法律技术层面的发展进步以及给瑞士量刑带来影响的国际协议。在过去40年间,瑞士对刑法相继进行了70多轮修订,无疑就是上述因素的综合体现。然而到目前为止,瑞士还尚未对量刑范围是否与罪行的严重性相符、以及最终刑责是否与罪行相称进行过交叉对比。而当前的修订方案正是为了改善这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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